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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 

保卫处是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为:

1、负责学院消防及校内治安保卫工作。

2、负责校园消防设施、技防设施的管理工作。

3、负责法制、交通、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。

4、负责保卫值班工作。

5、负责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理并协助公安部门查处案件。

6、负责校内交通及进入校内车辆管理工作。

7、负责校内保安公司的管理工作。

8、负责学院师生户籍的迁移与管理工作。

9、负责学院安全保卫的相关制度建设,建立突发应急预案。

10、做好本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。

包括本部门人员的日常考勤、考核、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;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的制定工作;本部门文书档案管理工作;本部门所辖区域的安全工作;本部门人员“人才培养评估体系”及“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”的培训、落实工作。

11、配合其他相关处室、系部完成学院发展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。
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